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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 ── 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
【龍應台】
編者按:知名作家龍應台上周在新書發表會上,直言並未捐款一百元 支持施明德
發起的百萬人倒扁運動 ,引起熱烈 討論和批評,有人直言「野火熄了」。堅定相信
陳水扁 已經 無法得到人民信任 ,理應自行請辭下台的龍應台,為什麼不支持施明德
發起的人 民行動?在思考數天後,龍應台再次以專文,完整說明她對台灣民主核心價
值 的理念:「 陳水扁 這一課」給台灣人民最重要的教訓是─人民要徹底體悟自己手
中一票的意義,不要讓爛的民主結果一再重演。
我承認我一直在上課,像個小學生 一樣在上公 民課。這一課的題目就叫「陳水
扁」。課文特別 令人「拍案 驚奇」,但是附在課文後面的測驗 題,艱難的 程
度,超過我的預期。
亂,因為在尋找新標準
我是個目睹過蘇聯帝國解體、柏林圍牆倒塌、天安門變色,香港七一 遊行,又在
台灣的威權時代裡寫過「野火集」的人,但是台灣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 目結
舌:在我們所經歷過的中華民國史上,誰見過一個總統的家族和親信,做出如此不 堪
的事情?誰聽過身為國家最高象徵的總統府 會製 作假帳?誰見過一個沒有監察委
員、只有冷氣空轉的監察院?誰見過一個對法律 如此 不知分寸、進退失據的內政部
長? 誰見過媒體變成一種熱血賁張的「政治運動 指揮部」, 而司法機關又跟著媒體
辦案?誰見過一個總統像七歲騃童一樣,對人民的批評作兇狠負 氣狀,說「我不會一
味挨打」?誰見過一個反對黨在那樣短的時間內因得權而腐化生蛆 ?誰見過兩週內有
一百萬小市民匯款登記,表達對統治者的憤怒?誰又能想像,當兩萬 人露宿總統府
廣場時,如何收尾退場?誰又想過台灣竟然可能出一個本土版 的尼克森、藤森、盧泰
愚和馬可仕?誰又知道,碰到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 愚和馬可仕時,人民
該怎麼辦?
二○○六年的台灣很「亂」。它的「亂」,我始終認為不是真正的亂 ──動亂或混
亂。台灣是一個新興民主,新興民主的意思就是,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 發生的很多
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 念可能都
不適用 ,但是對於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從 外國拿來
的,因為歷史條件、文化體質 、發展階段 差異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於是一人一
套標準,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眾說紛 紜,爭執不斷。
「亂」,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尋找新價值 的過 程裡所發
出的喧聲。這種「亂」,不過是一個社會從威權到民主必經的歷史過程,我們 在練走
民主的路。
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民主這堂課,有考不完的試題。走到「陳水扁」這一章,黑與白之間 ,同名為
「灰」的層次細密重疊,難以辨認,使我不得不在寫完「今天這一課:品格」 這篇
「作業」之後,停下來久久沉思。試題一:陳水扁應不應該下台?
代表民進黨 的游 錫(方方土)說,在一個法治國家裡,當還沒有足夠的司法證
據,證明一個總統本人貪 瀆時,他不應該被要求下台,因為道德不能取代法律 成為
標準。 這個說法,不能夠由於他的「辯方」身分而被嗤之以鼻,因為這是一個百分之
百必須嚴 肅辯論的議題。所有主張陳水扁下台的人,都必須針對這個認知提出反駁的
理由,才能 正當「倒扁」。
我的思索是:法律上,一個未被司法定罪的總統不必辭職,但是如果 在政治
上,他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不安、政局動盪的根源;如果在誠信的道德上,他已 經成
為大多數人民不齒的對象,如果總統與大多數人民之間的一種相互信任 已經解體─ ─
百分之十八的低支持率是一份清楚 的「信任評 估」,那麼,是的,他應該向人民鞠
躬道歉,自動請辭。
造成社會不安、政治動盪,他愧對人民託付給他的政治責任;家族墮 落、親信腐
敗,個人誠信破產,他愧對人民賦予他的道德期許。政治責任和道德期許是 無法寫進
法律條文的,但是你不能說,凡法律條文不能表達的,就不存在。民主法治強 調法律
條文的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法律條文只是維持秩序和社會互信的最低標準 而不
是唯一標準。
公民要求陳水扁道歉下台,不是因為他犯了法律上的「罪」,而是因 為在事態的
發展過程裡,他已經徹底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尊敬;沒有信任和尊敬,就 不可能有
效地指揮團隊,領導國家。民進黨 主席 拿出最低標準來充當為民主的全部,只顯現
出這個政黨從民主理想的高度摔到了哪裡。
我的要求因此和那一百萬個「百元公民」是一致的:陳總統,請把國 家還給我
們。
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是如何讓一個任期未滿的總統下台?罷免的手段失敗了,輿論的壓 力 不起效
用。於是出現試題二:你如何讓他下台?用群眾運動── 百萬人「登記」抗議 ,二十
萬人上街遊行,一萬人徹夜靜坐,夜夜堅持,可不可以?
我的思索是:那要看你指的是哪一種「群眾運動」。
如果是合法的,非暴力的遊行、靜坐、示威,它本來就是民主體制內 的正規表達
方式。只要程序合法,謹守規範,這樣的公民表達和選舉日的排隊投票或者 國會內的
罷免表決,地位一樣的尊貴,必須得到政府的容忍、警察的保護、社會的尊重 。集會
遊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可以是促使社會進步的推動力量。
我不反對見到一百萬人和平地站上街頭,以要求陳水扁下台來表達一 種態度,一
種價值。人們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站出來,不過是讓自己尚未長大的孩子 們知 道:有
些價值,不容犧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見到,陳水扁為了「愛台灣」,為了社會的和諧以及他自 己的歷史名
譽,在人們上街之前提出辭呈。
有選票,為何談坦克車?
然而,如果所謂群眾運動指的是威權時代那種慷慨激昂的、衝破體制 的、「人民
革命」式的群眾運動來「包圍總統府」或「癱瘓交通」,以「衝突和流血在 所不
惜」的方式來凸顯所謂「人民力量」,對不起,我反對這樣的「人民力量」。
在獨裁體制下,用激烈的群眾運動方式迫使一個領導人下台,是有絕 對正當性
的,但是在一個民主機制的設計 裡,原來就 有一個設定:你選出來的領袖很可能是
個狂人怪物或騙子,所以若要半途「刪除」他, 可以按「罷免」或「彈劾」。如果這
個動作失敗,則要「重新啟動」,在下一輪選舉時 ,用選票將他「刪除」,丟進「資
源回收 筒」。如果 「罷免」或「彈劾」的按鍵有問題,那麼你就去修理那個按鍵。
既然有這個「刪除」和「重新啟動」的內在機制和設定,「人民革命 」式的群眾
運動在民主
體制裡是沒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關鍵在於,施明德所領導的「百元運動」,究竟是哪一種呢?
頭腦清醒的施明德宣稱「非暴力」,明顯是希望進行民主定義下的公 民實踐。他
以半生牢獄換來一世英名,現在又願意冒著一世英名被小頭銳面者抹黑玷污 的風
險,挺身反對從前的同志,不愧是一個公民抵抗的典範。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靜坐 示
威,那一百萬個捐款報名「反扁」和那決心上廣場靜坐的人們,也是公民社會的實踐
者。公民社會的實踐者,我們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對於這樣的分際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響民意的意見領 袖們,又是
否戒慎恐懼?
聳動的電視媒體在大肆報導「倒扁」集會的人數如何節節上升時,持 續不斷地播
放莫斯科紅場和天安門廣場坦克車與人群對峙的聳動畫 面,看起來 竟像在渲染一種
「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們要有「正義」激情,要有「 勇敢」衝
動。而同時,副總統呂秀蓮竟然也以天安門為例,警告即將進場的人們。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八十年代 的天安門和紅場,怎麼能夠拿來和今天民主
的台灣相提並論?天安門和紅場的抗爭,都 是被徹底剝奪了自身權利而走投無路的人
民起來反抗集權政體,今天的台灣人手上卻是 握著選票的,誰來統治完全由他自己決
定;他明明可以用一張紙來「推翻」一個政府, 你為何要談坦克車?法律明明保障了
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你憑什麼以天安門的流血鎮 壓來影射警告?
當「刺殺」和「防衛」的流言四起,當拒馬的刀片如何割肉的鏡頭不 斷被放
大,當「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意志力比賽 」被當作一 種「決鬥」的語言
來使用,我覺得不安。當民進黨完全拋棄了身為執政黨應有的 文明規範,開始以文革
式的「鬥倒鬥臭鬥爛」的流氓方式來對付施明德,我看見仇恨的 「鐵絲網」在陰影中
悄悄架設。
劍拔弩張的「決鬥」,不是公民實踐。
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會是民主。
不能不回答的問題
於是令我頭痛的試題三就出現了:你捐不捐那一百元?
「頭痛」了整整一個禮拜。
我的思索是:不捐。因為拉倒陳水扁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太多的問題,在「陳水扁」這個黑盒子被打開的一刻,像一團黑壓壓 、密麻麻的
蒼蠅,猛然撲上臉來。這些問題是一個新興民主從來不曾處理過的問題,有 些甚至於
從來不曾思索過:
問題一,陳水扁總統是透過民主程序產生的。兩年前,六百多萬人投 票給他,請
他來管治這個國家。那些沒把票投給他的人,本身顯然沒有發揮足夠的力量 來避免他
的當選。所以陳水扁的上台,必須說,是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和沒投票給他 的六百
多萬人的共同選擇。那麼,陳水扁固然耽誤了國家,但是人民自己,什麼時候要 開始
檢討自己的責任呢?投票給他的人們今天是否承認選擇錯誤?那錯誤選擇背後的思 維
是什麼?當年不選他的人,是否為了錯的原因?如果不去檢討那個思維,以後豈不是
注定會再犯一樣的錯誤──我們不是眼睜睜看見陳水扁家鄉的官田鄉人正在組織清朝模
式的「自衛隊」來防禦「外侮」?
問題二,我們的選民,是否充分認識到,手裡這一票,可以帶來如何 嚴重的後
果?如果因為當初沒這認識,所以我們輕率,或愚昧,那麼我們因自己的輕率 或愚昧
而被一個難以忍受的無格總統所折磨、所懲罰,是否也正是我們應得的教訓,應 付的
代價?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是不是正是我們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約?
問題三,如果這一次,因為太憤怒了,不願意等到下一次的選舉而採 取街頭施
壓,是不是以後每一次發現自己選錯了人,我們都得用集會遊行的方式逼總統 下
台?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耐心等候四年一輪,用選票「刪除」他,又在什麼情況
下,我們應該不等候,直接發起群眾運動?那判斷的標準又是什麼?
問題四,是什麼制度,產生了陳水扁?是什麼制度,給予總統如此大 的權力?是
什麼制度,縱容了他專權,鼓勵了他墮落?是什麼制度,使得我們發現了一 個總統的
專權和墮落卻無法使他下台?政黨政治又出了什麼問題,使我們痛心疾首到這 個程度
又找不到出口?如果產生「陳水扁」這種政治人物的制度,以及維繫這種制度的 思維
和文化,我們今天不去徹底面對和處理,而只鎖定在「把陳水扁拉下台來」一個單 一
題目;請問,下一個上台的人,在同一套制度裡玩弄,難道會有不同的嘴臉?
一巴掌打死蒼蠅的痛快
對國家的空轉處境,我們都很憂心;對一個失去理想的執政黨,我們 都很失
望;對一個無能又無品的總統,我們實在憤怒,但是,愈憤怒就要愈冷靜。在這 黑盒
子打開、蒼蠅飛出的時刻,「打不打得死臉上的蒼蠅」不該在媒體炒作下變成全國 人
民發燒 注目的「唯一」議題,更不宜把它定位為一場「你死我活」的 「決戰」。瞭
解為什麼黑盒子有蒼蠅,舉全國之力去追究蒼蠅藏身之處,徹底清理黑盒 子結構本
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務。否則,你打死了這一團蒼蠅,黑盒子依舊,下一團 正等著
出發。
我甚至於擔心 ,正因為「 一巴掌打死臉上蒼蠅」這個急促動作會很痛快,它很
容易凝聚了全國人民的感情,集中 了舉國的注意力,而「陳水扁」黑盒子的真正問題
──結構的、制度的、思維的、文化 的,都被推到邊緣。制度的檢討、機制的改造、人
民本身民主素養的深化等等,在尋找 宣洩的憤怒情緒 中,都會被認為是高調、空
談、緩不濟急,而被遺忘 。然後,有 一天,唉,我們又從頭開始。
越憤怒,越冷靜
我選擇用「不捐一百元」,作為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最該 被「決
鬥」的對象,不是這個任期不到二十個月、威望不到膝蓋高的總統,而是培養了 他這
種人物而且容許他苟延殘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人民自己腦裡的文化思維。
「打倒」一個人,只需要熱情和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絲剝 繭地釐清問
題所在,看準了問題下手,需要的卻是極度、極度的冷靜,深刻的思辨能力 , 長程
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
這真是一堂艱難的課。
二○○六、八、廿三台北
ytlung@gmail.com